发表时间: 2025-02-11 08:23
古城区养犬证办理公告
为规范古城区城区范围内养犬管理,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,按照《丽江市古城区养犬管理办法》要求,古城区大研街道、西安街道、祥和街道、束河街道、金山街道范围内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证,具体如下:
一、养犬证办理条件
(一)个人养犬登记条件
1.有合法身份证明;
2.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3.有固定住所;
4.具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。
(二)单位养犬登记条件
1.有单位合法证明,能够承担民事责任;
2.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;
3.配有管理人员;
4.有犬笼、犬舍、围墙等封闭圈养设施;
5.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。
单位因特殊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的,须区公安机关批准。
二、养犬证办理流程
(一)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
公民个人或单位到有资质的宠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疫苗,取得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动物免疫证。
(二)植入电子标识
公民个人持犬只免疫证明,持古城区居民身份证,流动人口持居民身份证和古城区居住证,将犬只带到指定宠物诊疗机构,植入电子标识。
企业持犬只免疫证明、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证,将犬只带到指定宠物诊疗机构,植入电子标识。
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持犬只免疫证明、机构代码证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,将犬只带到指定宠物诊疗机构,植入电子标识。
(三)办理养犬证
公民个人或单位在植入电子标识后,符合申领养犬证的,携带犬主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,到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申领养犬证。
办证地址: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412号古城公安分局副楼一楼,联系电话0888-5101110。
(四)养犬证遗失、变更等手续办理事宜
养犬人居住地变更、转让或者赠予所养犬只、犬只死亡或者失踪、损毁或者遗失犬类准养证的,应当在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、过户、注销、补办等手续。
附件:
禁止饲养烈性犬种类
按照《丽江市古城区养犬管理办法》要求,禁止在居民住宅区、商业区、工业区以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划定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,烈性犬名录如下:
阿富汗猎犬、阿根廷杜高犬、阿根廷犬、埃什特雷拉山地犬、爱尔兰猎狼犬、贝林登梗犬、比利猎犬、比利牛斯獒犬、比利时牧羊犬、比特犬、边境梗犬、波音达猎犬、伯恩山犬、藏獒、大白熊犬、大丹犬、大加斯科-圣通日犬、大蓝加斯科涅猎犬、大髯犬、德国牧羊犬、斗牛獒犬、多伯曼犬、俄罗斯高加索犬、波尔多犬、法国狼犬、捷克福斯克犬、凯利蓝梗犬、可蒙犬、兰西尔犬、意大利灵提犬、罗德西亚背脊犬、马雷马牧羊犬、马士提夫犬、美国斯塔福梗犬、拿波里獒犬、牛头梗犬、纽芬兰犬、拳师犬、日本土佐犬、沙克犬、圣伯纳犬、斯皮诺犬、苏俄牧羊犬、威玛犬、西班牙加纳利犬、爱尔兰雪达犬、寻血猎犬、意大利那不勒斯獒犬、罗威纳犬及以上犬种的杂交犬等。
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
2025年2月10日